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第一項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
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6.依憲法增修條文,省政府置委員幾人,並以其中一人為主席?(A)7人(B)8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