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72條 , 法律行為違反強行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1 契約行為 , 係法律行為之一種 , 租賃契約之內容違反他法律所規定者 , 無效2 本題不涉物權行為 , 租賃契約乃一方約定交付物供他方使用 . 收益 , 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 , 故他方若不能圓滿使用該物之利益 , 僅得對債權人主張債務不履行 , 並不得對第三人主張其權利 , 物權則是對任意第三人均得主張之(二) 民法72條但書 , 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 不在此限 1 取締規定 , 其指該作為違反公法上管理之目的 , 而由行政機關依法令行使行政處分 , 茲舉乙例 , 甲於路邊擺攤販賣水果 , 被警察依妨害交通或被主管機關依未有經營執照而開罰 , 此乃針對甲無照經營或妨害交通之事實而作成的行政處分 ...
(一):民法72條 , 法律行為違反強行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1 契約行為 , 係法律行為之一種 , 租賃契約之內容違反他法律所規定者 , 無效2 本題不涉物權行為 , 租賃契約乃一方約定交付物供他方使用 . 收益 , 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 , 故他方若不能圓滿使用該物之利益 , 僅得對債權人主張債務不履行 , 並不得對第三人主張其權利 , 物權則是對任意第三人均得主張之(二) 民法72條但書 , 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 不在此限 1 取締規定 , 其指該作為違反公法上管理之目的 , 而由行政機關依法令行使行政處分 , 茲舉乙例 , 甲於路邊擺攤販賣水果 , 被警察依妨害交通或被主管機關依未有經營執照而開罰 , 此乃針對甲無照經營或妨害交通之事實而作成的行政處分 , 至於甲在該違法事實中之法律行為則非屬無效行為 , 甲販賣水果之買賣契約 , 對於甲與買受人 , 並不以『該違法之規定』而無效2 禁止規定 , 法律就該法律行為規定有明文禁止或限縮 , 例如人行道不得為租賃契約之標的物等等 , 如行為人違反該法律 , 依72條之規定 , 其租賃契約重要之點乃違反禁止規定而無效
「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商店前(人行道)不可設攤營業ps : 去想想這是禁止規定 , 還是取締規定
甲將自家門前的人行道出租給乙擺攤,則該租賃契約效力為無效
6.甲將自家門前的人行道出租給乙擺攤,則該租賃契約效力為何? (A)有效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