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醫療器材:藥物定期安全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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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最佳解的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已經廢止,不要被誤導了!補充:安全監視相關法規 (新考生要更新一下自己的腦袋跟共筆!!)安全監視整理如下:新藥藥品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2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指定之期間,以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為準。上面所提的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是指藥事法: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期間,監視其安全性。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4條,前條安全監視之期間,自發證日、登錄日、公告日或指定日起三年;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於安全監視計畫執行前、執行中或執行期滿後延長之。[ 重點記憶 ]新藥:依許可證有效 (不是以前你記得的那個5年了)醫療器材:3年
6.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將新藥及指定之醫療器材的安全監視期分別訂為幾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