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逮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逮捕犯罪..-阿摩線上測驗
4F qooui 幼兒園下 (2023/07/04)
(B)第 93 條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查看完整內容 |
5F 努力 幼兒園下 (2023/07/25)
執行拘提或逮捕,應當場告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拘提或逮捕之原因及第九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事項,並注意其身體及名譽。 前項情形,應以書面將拘提或逮捕之原因通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指定之親友。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
6F louislio34 高三下 (2024/02/13)
24小時內通知親友的,是規定在『犯罪偵查手冊第146點』 ﹝1﹞執行逮捕或拘禁之機關,應即將逮捕或拘禁之原因、時間、地點及得依提審法聲請提審之意旨,以書面告知受逮捕或拘禁之本人及其指定之親友(告知本人通知書格式如附件十六、告知親友通知書格式如附件十七)。 ﹝2﹞前項告知,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且本人或其親友亦得請求為該項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