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最新修訂「國民教育法」第10 條之規定,對於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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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any Yeh Y 國一下 (2011/06/20)
第十條(學校組織編制)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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