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第二項
管制小組成員至少三人,包括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品保、生產與衛生管理人員或其他幹部人員組成。其中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為必要參與成員。
至少三人,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為必要之成員。
60. 我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法規中,對於食品安全管制小組(HACCP team)..-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