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教甄◆公民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1.《國家賠償法》的制定係為落實《憲法》第24條的規定,因此,該法第3條第1項明示: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 償責任。」請問:該條款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係採下列何者?
(A)過失責任
(B)中間責任
(C)無過失責任
(D)推定過失責任


答案:C
難度: 適中
1F
jenny 國一上 (2015/05/03)
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由此可知對於公有公共設施而言,此種不問公務員的過失與否,縱使無故意或過失,只要有本法第3條之原因,致造成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失之情事發生,國家即應負賠償責任,顯示本法有關公有公共設施方面係採「無過失責任」。

61.《國家賠償法》的制定係為落實《憲法》第24條的規定,因此,該法第3條第1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