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修正日期:101年8月8日) 第75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如下:
一、托嬰中心。
二、早期療育機構。
三、安置及教養機構。
四、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
五、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61.下列何者不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範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類別? (A)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