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汽車駕駛人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阿摩線上測驗
1F 積沙成塔 大三下 (2019/02/15)
第 45 條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 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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