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 ) 受益人死亡時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者,該信託利益為金錢時,其權利價..-阿摩線上測驗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1/12/07)
依第三條之二第二項規定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時,應就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應課徵遺產稅之權利,其價值之計算,依左列規
定估定之:
一、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之權利者,該信託利益為金錢時,以信託金額為準
,信託利益為金錢以外之財產時,以受益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之時價為準。
二、享有孳息以外信託利益之權利者,該信託利益為金錢時,以信託金額
按受益人死亡時起至受益時止之期間,依受益人死亡時郵政儲金匯業
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複利折算現值計算之;信託利益為金錢以
外之財產時,以受益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之時價,按受益人死亡時起至
受益時止之期間,依受益人死亡時郵政儲金匯...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