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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2.通知是否為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行政機關單純為事實或理由之說明的通知,亦為行政處分
(B)行政機關所作之通知書,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且已對外發生效力者,屬行政處分
(C)凡是通知,皆不可提起行政訴訟
(D)行政機關對人民請求對法令釋疑所為解答之通知,亦為行政處分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Rita Chuang 國三下 (2012/03/14)
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且已對外發生效力者.....看完整詳解
4F
曾心怡 大一下 (2013/02/23)
觀念通知不可提起訴願。
5F
Miya Hwang 高三下 (2013/11/30)

行政機關單純為事實或理由之說明的通知à觀念通知,EX行政機關對人民請求對法令釋疑所為解答之通知
行政機關所作之通知書,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且已對外發生效力者à行政處分,可提起行政訴訟

6F
FINA 高三上 (2016/05/25)

釋字第 423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皆屬行政處分,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異。若行政機關以通知書名義製作,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且實際上已對外發生效力者,如以仍有後續處分行為,或載有不得提起訴願,而視其為非行政處分,自與憲法保障人民訴願及訴訟權利之意旨不符。

62.通知是否為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行政機關單純為事實或理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