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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63.依據憲法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至遲多久以內應移送法院審問?
(A)二十四小時
(B)三十六小時
(C)四十八小時
(D)七十二小時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GRACE 大三下 (2018/11/30)

名  稱:中華民國憲法  

公布日期: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63.依據憲法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至遲多久以內應移送法院審問?(A)二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