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訓練進修辦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II項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第20條
Ⅱ進修人員應於收到學校成績通知書後二個月內,檢附該通知書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進修費用。無進修成績評定者,應於進修結束後二個月內,檢附前項進修報告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進修費用。
63.進修公務人員應於收到學校成績通知書後多久之內,檢附該通知書及繳費收據申請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