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特殊教育法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應於開學後多久的時間內訂定?(A)第..-阿摩線上測驗
5F Yu Shan Huang 大二下 (2018/05/10)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修訂日期 民國102年07月12日)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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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5/11)
原本題目: 64.特殊教育法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應於開學後多久的時間內訂定?(A)第一週(B)第二週(C)第三週(D)第四週。 修改成為 64.特殊教育法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應於開學後多久的時間內訂定?(A)第一週(B)第二週(C)第三週(D)第四週(E)入學後一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