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規約38
第三十八條 一、法院對於陳訴各項爭端,應依國際法裁判之。裁判時應適用:(子)不論普通或特別國際協約,確立訴訟當事國明白承認之規條者。(丑)國際習慣,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 (D選項→非輔助淵源)(寅)一般法律原則,為文明各國所承認者。 (C選項)(卯)在第五十九條規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國權威最高之公法學家學說,作為確定法律原則之補助資料者。 (此為輔助淵源)二、前項規定,不妨礙法院經當事國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則,裁判案件之權。
65 有關國際法之淵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際法之淵源包括聯合國大會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