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第一章 第一條 定義:
五、動產:除本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指營業生財、機器設備、貨物。
(一)營業生財:指經營業務所需之一切器具、用品,包括招牌及辦公設備。
(二)機器設備:指作為生產用途所必需之機器及設備。
(三)貨物:指原料、物料、在製品、半成品、成品及商品。
65. 依商業火災保險之定義,所謂「營業生財」係指因營業需要所使用之一切器具用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