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 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金金 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限,其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之契約給付金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 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十為限。
66機關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設計競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