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考試院的19人,是在法條上嗎??
法條是寫若干人??
考試院組織法=>考試委員19人
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考試委員若干人
考試委員人數與任期已更新:
比較:
大法官15人(含正副院長),任期8年
監委29人(含正副院長),任期6年
立委113人(含正副院長),任期4年,得連選連任;
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73人;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3人及山地原住民3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34人。
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67.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幾人?(A)九人(B)十五人(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