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營利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籍..-阿摩線上測驗
1F Aicture Lai 高二下 (2018/09/27)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 6 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 前項服務費之金額,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 第1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800元, 第2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700元, 第3年起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 但曾受聘僱工作2年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之外國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 前項費用不得預先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