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巴納德 ( Barnard ) 主張 :
1. 「效率」( Efficiency ) :若「組織」的「目標」同時亦可「滿足個人」的「動機」,則亦「兼具」有「效率」。
2. 「效能」( Effecticeness ) :而「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夠「達成組織」的「目標」,即為具有「效能」。
92. 在教育制度中,以最少的費用獲得學童的最佳學習效果,這是一種 (A)效能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