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條件:滿40歲、居住六個月以上、曾設籍十五年以上,「非」回復、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非」大陸、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入臺者。
68.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係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條件?(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