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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9.在行政訴訟中,對於裁定不服,得為:
(A)抗告
(B)上訴
(C)訴願
(D)請願


答案:A
難度: 簡單
1F
Mini Chu 高三下 (2016/04/06)

尚未確定的裁定→抗告
已經確定的裁定→再審
尚未確定的判決→上訴
已經確定的判決→非常上訴

未確定之裁定

民事訴訟法§482:
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刑事訴訟法§403:
當事人對於法院之裁定有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 

行政訴訟法§264:
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已確定之裁定

民事訴訟法§507:
裁定已經確定,而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百九十七條之情形者,得準用本編之規定,聲請再審。 

行政訴訟法§283:
裁定已經確定,而有第二百七十三條之情形者,得準用本編之規定,聲請再審

未確定 vs 確定
是否逾越法定救濟期間,或是否已無上級審法院可資救濟之判斷。

69.在行政訴訟中,對於裁定不服,得為: (A)抗告(B)上訴(C)訴願(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