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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消極任用資格?
(A)犯偽造文書罪,經判刑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
(B)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C)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並已執行完畢者
(D)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答案:A,D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3/04/12)
公務人員任用法已修正第28條條文內容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1 月 23 日 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0F
Ray 高二下 (2018/11/29)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B)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C)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A)犯偽造文書罪,經判刑確定並受緩刑宣告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21F
110高普考 力拼上榜 研一上 (2021/01/07)
任用法 第 28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七、依法停止任用。
八、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九、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但具有其他考
試及格資格者,得以該考試及格資格任用之。
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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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Mia 高三下 (2023/06/23)

C沒有受緩刑怎麼可以再任?戴立紳案就是因為他受免刑,不是後項所稱之緩刑,故他罪刑輕微仍無法再任,他的同事比他嚴重或緩刑,卻能再任。
C是錯的

答案是A、D

7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消極任用資格? (A)犯偽造文書罪,經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