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關於抗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抗告法院之裁定,以抗告不合法而駁回者..-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F
|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20)
(A)抗告法院之裁定,以抗告不合法而駁回者,得再為抗告(X;不得再抗告,得向原法院提出異議) (B)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裁定,不得抗告(O;感覺法官是老大) (C)原法院或審判長認抗告為有理由者,應送交抗告法院撤銷或變更原裁定(X;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裁定) (D)抗告,除別有規定外,應停止原裁定之執行(X;原則上不停止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 486 條 (再抗告) 抗告,除別有規定外,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 抗告法院之裁定,以抗告不合法而駁回者,不得再為抗告。但得向原法院提出異議。 前項異議,準用第四百八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除前二項之情形外,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再為抗告,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 第四百三十六條之六之規定,於前項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