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級◆行政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任職於臺北市政府之公務員甲請求機關償還其執行職務代墊之費用 3 萬元,遭機關拒絕。甲應如何救濟?
(A)向臺北市政府提起申訴
(B)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C)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D)逕向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王瑋諠 國三下 (2014/06/30)
復審 ( 公務人員 )1. 權益有重大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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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5/05/29)
27 公務員受到行政懲處之免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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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張小美 高二下 (2015/09/20)
以前上行政法課老師教的簡易記法:
復審就是跟「錢」有關:
財產上請求權、免職、足以影響公務人員身分關係等
1、調職=>主管變非主管,薪水(錢)變少了。
2、減薪=>錢變少
3、停職=>沒變變身分,但只領1/2薪水(錢)變少了
4、考績獎金變少=>錢變少
13F
幼兒園下 (2019/12/01)

公務人員請求持還其執行職務代墊之費用(其他如加班費、退休金、保險金、撫恤金等)為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機關之拒絕(行政處分),得提起復審、行政訴訟之救濟。

7 任職於臺北市政府之公務員甲請求機關償還其執行職務代墊之費用 3 萬元,遭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