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規定,外國特定船舶通過我國領海時,應受我國管制。關於..-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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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neil 國三上 (2022/04/14)
第 12 條
外國核動力船舶或載運核物質之船舶,欲通過第12條中華民國領海者,應持有國際協定認可之證書,並檢附下列資料,於抵達之十日前,送達原子能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通過:
一、船名及國籍。
二、核動力反應爐功率與所用核子燃科或載運核物質之名稱、持有人、數量、總活度、包裝方式及運送總指數。
三、預計抵達及離開之時間。
四、航行路線。
五、上一港口及目的港。
前項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由原子能主管機關會同海岸巡防機關,全程監管。 第 13 條 載運有害物質之外國船舶,欲通過中華民國領海者,應持有國際協定認可之證書,並檢附下列資料,於抵達之十日前,送達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通過: 一、船名及國籍。 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