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09/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公職◆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2 項之規定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效力為何?
(A)得撤銷
(B)效力未定
(C)不失其效力
(D)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178885886 高二下 (2017/12/27)
任用法 第 28 條 第 4 項( 公務...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高一上 (2018/10/27)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九款情事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但經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撤銷任用者,應予追還。

3F
Vicky 大三上 (2020/06/0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應如何處理?
(A)撤職
(B)停職
(C)免職
(D)資遣

 103 年 - 10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13980

答案:C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應予處分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應予撤銷任用
(B)應予免職
(C)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D)應予休職

 98 年 -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938

答案:A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下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何者錯誤?
(A)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


查看完整內容

7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2 項之規定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