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得提供機關、學校為短期之借用,請問提供之理由為何?
(A)為建築使用
(B)為財政需要
(C)為變產置產之需要
(D)為緊急性或臨時性之公共用或公務用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林翔 國三下 (2013/08/13)
非公用財產得供各機關、部隊、學校因臨時性或緊急性之公務用或公共用,為短期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王貞節 高三上 (2015/10/25)
國有財產法第40條

7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得提供機關、學校為短期之借用,請問提供之理由為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