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我國憲法第111條規定,若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遇有爭議時,由下列何者解決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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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KO YAMAMO 高二上 (2017/09/22)
補充1.中央↔地方 -> > 立法院2.直轄市間、直轄市↔縣(市)間 -> > 行政院3.縣(市)間 -> &g.....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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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23)
《中華民國憲法》第111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