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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台北市政府許可甲使用建國花市攤位,嗣因甲未繳交許可年費,乃撤銷甲之使用許可。台北市政府得循下列何項方式請求給付逾期未繳年費?
(A)民事給付訴訟
(B)行政給付訴訟
(C)民事強制執行
(D)行政執行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黃昱誠 高二下 (2011/11/22)
課文+筆記營造物利用關係之法律屬性,取決於利用規則,可應由修改營造物利用規則之方式,變更原有利用關係之性質。EX向公有市場承租攤位,為租賃關係(承租>租約>租金),承租人與政府機關之間所發生者純屬私法上.....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2F
ミヤザワ 高三下 (2022/03/08)

爭點、機關如何向人民請求公法上不當得利。


行政處分說: 起訴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行程法 §127所揭示的是行政機關得依職權自行撤銷違法之受益處分並同時向受益人請求返還因此而無法律上原因之利益的法理。 行政機關得基於撤銷原違法處分之下命處分既有之執行力,於 受益人拒絕返還時強制執行,而不應捨此不為而逕行起訴。

一般給付行政訴訟說:

法無明文下,行政機關不得逕以行政處分及及行政執行方式主張貫徹其請求,而應提起一般行政訴訟(最高行)雖行政機 關有撤銷違法之授益處分之職權,但因行程法§127在此準用民法之規定,故行政機關向人民請求返還應立於與人民平等之地位


可參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6月第一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33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34F
j655058 國一上 (2022/07/13)

幫B14最佳解補充一下實務見解

最高行政法院 91 年度7 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一)

決議節錄:
.......惟公物使用關係之性質,縱有收取費用之情事,亦非必然屬私經濟關係; 凡地方政府機關核准公營事業使用公有土地,其核准行為究係基於公權力作用所為之行政行為,抑係本於雙方意思合致所為之私經濟行為,應視個案內容及所依據之法令而定。......

......再者公物利用關係與營造物利用關係間,有頗多相似之處,參酌屬營造物之公有市場,有關機關原以租賃方式,出租與民眾使用,改制前行政法院五十五年判字第十號判例,即認其利用關係純屬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嗣有關機關於六十九年間將營造物利用規則即市場管理規則,予以修改以核准使用代替承租,以核准許可書代替租約不收租金而徵收年費,採撤銷使用許可,而非解除契約作為終止利用關係,則公有市場與利用人間變更公法關係,改制前行政法院七十年度判字第八五五號判決,亦認可此項利用關係為公法關係,因而如有爭執自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7 台北市政府許可甲使用建國花市攤位,嗣因甲未繳交許可年費,乃撤銷甲之使用許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