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321號解釋
解釋文
nnnn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關稅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使納稅義務人未能按海關核定稅款於期限內全數繳納或提供相當擔保者,喪失行政救濟之機會,係對人民訴訟權所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所牴觸。
7 法律若規定申請稅捐稽徵之復查,必須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作為條件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