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關於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送達原則上應由法院書記官依職權為之
(B)當事人指定送達代收人向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C)寄存送達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門首,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
(D)公示送達時,可選擇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於法院公告處,或者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擇一為之而生效力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一 一 高一下 (2010/05/08)
民訴第 151 條   公示送達,應由法院書記官保管應送達之文書,而於法院之公告處黏貼公告,曉示應受送達人應隨時向其領取。但應送達者如係通知書,.....看完整詳解
5F
Jamie 高三下 (2016/04/10)

公示送達由法院書記官保管應送達之文書(正本),於法院之公告處黏貼公告通知送達人領取。並且將文書之繕本、影本或節本,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公示送達應由「法院書記官保管送達的文書」,在法院的公告欄張貼公告,並刊登公報或新聞紙,通知應受送達人隨時向書記官領取。對在國內的人為公示送達,自張貼公告之日起算,以登報的方式進行時,自最後登報之日起算,經過二十日發生效力。而登載公報或新聞紙之期間,由法院定之,聲請人應即於該期間內登載之。

152條生效日可分國內、國外、職權送達。

國內20日,國外60日,職權於公告翌日>>>發生效力

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2/26)
(A)送達原則上應由法院書記官依職權為★(...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7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6)

CH2  總則 
第四章 訴訟程序
重點一 :送達 之 寄存送達

7 關於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 送達原則上應由 法院書記官依職權為之 
(B) 當事人 指定送達代收人 向法院陳明者,應向 該代收人 為送達 
(C)  寄存送達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

      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門首,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 


D)公示送達時,可選擇將公告或通知書黏貼於法院公告處,    並應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擇一為之而生效力

第151條(公示送達之方法)


﹝1﹞公示送達,應由法院書記官保管應送達之文書,而於法院之公告處黏貼公告,曉示應受送達人應隨時向其領取。但應送達者如係通知書,應將該通知書黏貼於公告處。 
﹝2﹞除前項規定外,法院應命將文書之繕本、影本或節本,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7 關於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送達原則上應由法院書記官依職權為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