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中華民國101★01★19...
民國 105 年 11 月 03 日版的就業服務法48條 已刪去6個月三個字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
者。
7 3 . 依 就 業 服 務 法 規 定 , 受 聘 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