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修改,應以何種方式為之?(A)以無記名投票為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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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3/04/30)
因為無記名投票方式已違背公開透明原則釋字第 499 號 第三屆國民大會於八十八年九月四日第四次會議第十八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暨第十條之修正,其程序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及當時適用之國民大會議事規則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其瑕疵已達明顯重大之程度,違反修憲條文發生效力之基本規範;其中第一條第.....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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