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內政部受理廠商申請製造或售賣電氣警棍、警銬、電擊器,其許可准駁之期限,原則上..-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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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5&flno=51 行政程序法 第 51 條 I.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II. 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2個月。 III. 行政機關未能於前2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之,但以1次為限。 IV. 前項情形,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 V. 行政機關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事務之處理遭受阻礙時,於該項事由終止前,停止處理期間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