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有關對「學習障礙」學生之鑑定與教學輔導的描述,何者不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F Krystal Cheng 高一下 (2015/06/17)
個人淺見~~ 學障排他: 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學障基準: 1. 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3.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
4F 林怡芬 高三上 (2015/09/09)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民國102年09月02日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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