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甲為擔保乙的債權,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與乙,關於乙之抵押權效力,下列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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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鴿_103三等地政 小二下 (2014/03/11)
「效力所及不等於併付拍賣,合先敘明。」解析:現在是甲的房子被設定抵押權,依民法862規定,被抵押權「效力所及」者,有1.從物2.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增建部分不具獨立性茲分析以下財產是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吧!(A)房子和土地,是獨立兩個物,也不是主從關係(可從民法876推論出),故土地自非抵押權效力所及。(.....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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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Turbulence Cl 國一上 (2013/12/10)
民862 I.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 物與從權利。 III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 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但其附加部分為獨立之物,如係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者,準用877條(併付拍賣)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