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業辦法
須符合課程出席規定(請假總時數不得逾3小時),並於規定期間完成實習(民國103年4月底前自行前往於本館所屬各分館、學校、民間團體或社區等,完成15場次說故事實習,並檢附「個人實習登錄表」、「個人實習成果表」紀錄及2張1吋大頭照,經本館審查合格後,發給『結業證書』乙紙,進階班學員另發給『高雄市故事媽媽認證手冊』乙冊,供記錄各場次說故事服務並據以申請認證獎勵。
70. 故事媽媽培訓初階及進階共必需要實習多少場次才可獲認證獎勵手冊? (A)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