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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1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學概論(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22025 | 科目:職能治療學概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專技高考_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學概論(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22025

年份:104年

科目:職能治療學概論

71.依職能治療師法之規定,職能治療師執業,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 關:
(A)送驗職能治療師執照,完成證書登記
(B)送驗職能治療師證書,申請執業登記
(C)告知職能治療師執照編號,進行報備
(D)獲准申請加入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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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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