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答案是??
三階理論:
1.構成要件該當性:主觀構成要件、客觀構成要件
2.實質違法性:無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無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3.具有罪責:罪責能力、故意(過失)、不法意識、期待可能性
行為能力可由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14以下有刑(罪)無責
刑法犯罪三階可分為三步驟:構成要件該當性(故意或過失)、違法性和罪責(有責性)。 同時滿足構成要件該當性和具備違法性的行為,稱為不法行為,一行為必須要不法且有罪責才能構成犯罪。 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乃是針對行為本身所為的價值判斷,而罪責則是針對行為人的價值判斷。
71. 下列何者不是犯罪成立之要件? (A)罪責 (B)行為能力 (C)違法性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