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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2 甲、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丙。甲對乙起訴請求裁判分 割該地,訴訟繫屬中,乙將其應有部分移轉予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得依職權將訴訟繫屬通知丙
(B)法院判決將該地分割成 B、C 兩地,分別歸甲、乙取得,於判決確定時,甲、乙分別取得 B、C 地 之單獨所有權
(C)丙已受訴訟告知,於分割判決確定後,其抵押權僅存於甲取得之 B 地
(D)分割確定判決之效力不及於訴訟繫屬中從乙受讓其應有部分之丁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6/08)
民訴第 401 條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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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甲、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丙。甲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