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下列那些情況,免稅額得增加百分之五十? (A)受扶養者為殘障(B)受扶養..-阿摩線上測驗
1F try0806449 國一下 (2020/12/30)
1.依據法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 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 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 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 五十: (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 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 增加百分之五十。 (二)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 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