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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3 律師甲受 A 公司委任進行訴訟,雙方對案件之進行方式觀點不同,A 乃解任甲,並要求甲將所有卷 宗移交另一律師乙。甲要求 A 付清律師費並簽署切結書,承諾不主張甲於代理 A 期間有任何執業不 當情事,甲之請求是否有理?
(A)甲之要求係為保障律師合法權益,自屬有理
(B)甲之要求有礙 A 之權益,自屬無理
(C)甲要求 A 付清律師費之部分有理,甲要求 A 簽署切結書之部分無理
(D)甲要求 A 付清律師費必須扣減其未完成之工作始有理,甲要求 A 簽署切結書之部分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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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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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得 幼兒園下 (2017/11/17)
律師法律倫理 第三一條 第二項律師終止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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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彭明賢 高二下 (2023/04/16)
律師接受委任後,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片面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時,應於相當期間前通知委任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當事人權益受損,及應返還不相當部分之報酬。

本題答案D實有疑義,依民法委任章節無關於終止返還費用或對價之規定,且按律師法第32條規定,其主體係律師即受任人終止委任關係所適用,本題係「A乃解任律師甲」,主體既不相同,即無適用餘地,C應屬正確。

況且,在實務上,律師一收受委任費,無論案件終結於當事人或合意解除委任、和解或審級,除律師同意或委任契約另有約定外,即無返還委任費適例,若以最佳解解釋方法論述律師法第32條,目前執業律師將有半數以上因違反該倫理規定應付懲戒。

73 律師甲受 A 公司委任進行訴訟,雙方對案件之進行方式觀點不同,A 乃解任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