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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742.聚眾鬥毆罪之法條中所規定之「致人於死或重傷」之要件,其性質係屬:
(A)不法構成要件
(B)客觀處罰條件
(C)加重結果條件
(D)罪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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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4/09)
283只要有客觀有聚眾事實,主觀有故意,且客觀上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0.0 高二上 (2018/06/04)
換句話說,客觀處罰條件就是,妳主觀上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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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阿答力 大二上 (2020/05/27)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觀處罰條件:非常特殊的要件,只要符合法條描述狀態(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不管犯罪主體的主觀有無認知(就是不管主體有無故意或過失),就會成立的要件
6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正取) 大四下 (2020/05/30)

什麼情況適用聚眾鬥毆罪?(下)|法律百科Legispedia

「致人於死或重傷」是「客觀處罰條件

之前我們提過,聚眾鬥毆罪只適用於重傷或死亡的情形,這可以說是立法者所設下的一個門檻,必須要有如此嚴重的情況發生,才能夠適用聚眾鬥毆罪。這個門檻叫做「客觀處罰條件」,是立法者針對部分條文,所設下的限制,以避免處罰的範圍過大。而這裡的「客觀」是指,只要客觀上存在有人「重傷」或「死亡」的事實,無論參與鬥毆的人是否知情,都會構成聚眾鬥毆罪。也就是說,縱使參與鬥毆的人在整個鬥毆的過程中,甚至到人群解散之後,渾然不知有人受重傷或死亡,但因為「致人於死或重傷」的「客觀處罰條件」已經存在,行為人仍會構成聚眾鬥毆罪。

742.聚眾鬥毆罪之法條中所規定之「致人於死或重傷」之要件,其性質係屬: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