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進行調查事實及證據時,下列何者為錯誤的敘述?..-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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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12地特必上 高三上 (2020/10/29)
第 六 節 調查事實及證據
第 36 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事項一律注意。(A) 第 37 條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除得自行提出證據外,亦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 實及證據。但行政機關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四十三 條之理由中敘明之。 第 38 條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C) 第 39 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 之效果。(D) 第 40 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 文書、資料或物品。 第 41 條行政機關得...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