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之基本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遵循一般法律原則(B)..-阿摩線上測驗
2F Jyun 大二下 (2021/01/05)
行政程序法 第 93 條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 一、期限。 二、條件。 三、負擔。 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第 94 條--B、C選項 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第 95 條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第 96 條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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