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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刑法第二★★★★★★★,...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74號刑事判決?#關於擴張解釋的闡釋刑法第 1 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同。」為罪刑法定主義,而刑法罪刑法定主義禁止類推解釋之精神,在保障人民之自由及權利,限制國家權力之濫用,使人民不受法無處罰明文之刑罰制裁,且不因執法者以一己之念任意解釋法律,而受不測之損害。惟擴張解釋則為罪刑法定主義所不禁止,乃屬正當之解釋方法。擴張解釋係因法律規定文義過狹,不足表示立法真意,因而擴張法文之意義,以期正確適用。此擴張須在文義可能之範圍內,即須在文義「預測可能性」的射程內,若內涵相同,或為內涵所能涵蓋,並不違背立法目的,始可為擴張解釋。關...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74號刑事判決?#關於擴張解釋的闡釋刑法第 1 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同。」為罪刑法定主義,而刑法罪刑法定主義禁止類推解釋之精神,在保障人民之自由及權利,限制國家權力之濫用,使人民不受法無處罰明文之刑罰制裁,且不因執法者以一己之念任意解釋法律,而受不測之損害。惟擴張解釋則為罪刑法定主義所不禁止,乃屬正當之解釋方法。擴張解釋係因法律規定文義過狹,不足表示立法真意,因而擴張法文之意義,以期正確適用。此擴張須在文義可能之範圍內,即須在文義「預測可能性」的射程內,若內涵相同,或為內涵所能涵蓋,並不違背立法目的,始可為擴張解釋。關於賭博行為,第268條規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為圖利賭博罪或聚眾賭博罪。上開罰金部分,依刑法施行法第 1 條之 1 規定,其單位為新臺幣,並提高為 30 倍。本罪不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之為要件。所謂之「賭博場所」,只要有一定之所在可供人賭博財物即可,非謂須有可供人前往之一定空間之場地始足為之。以現今科技之精進,電話、傳真、網路均可為傳達賭博訊息之工具。電腦網路係可供公共資訊傳輸園地,雖其為虛擬空間,然既可供不特定之多數人於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而藉電腦主機、相關設備達成其傳輸之功能,在性質上並非純屬思想之概念空間,亦非物理上絕對不存在之事物,在電腦網站開設投注簽賭網站,供不特定人藉由網際網路連線登入下注賭博財物,該網站仍屬賭博場所。?本號判決全文: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Ua9Z1G1Wj5mpb%2BlOIQfU80cw7juncUIDBwdHrEgckns%3D
78.刑事法因須遵守罪刑法定之原則,以防止專斷,並保障人權,因此下列何種法律解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