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我國公路法第2 條將公路系統分為幾類?(A)3 類(B)4 類(C)7 類..-阿摩線上測驗
15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4/09)
是七類無誤。 公路法第二條第一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
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 |
16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4/29)
首先法條的時空背景不同,本題原本答案為5類,那是引用102年7月修法前來做答,提供舊的法條如下:(公路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舊版)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公路:指供車輛通行之道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設施,包括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新版 公路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如下: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
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看出邏輯沒有,原本考選部給的答案是5類,是依據舊法條的分類,而且舊法條的確有將專用公路列為1類。修法後,新法則將公路系統分為7類。 另外本題為常考題,103年初等考也考一模一樣,所以考生不用管他公路總局寫的是否與公路法相符...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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