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下列何種行為,訴訟代理人可不經特別委任為之?
(A)訴訟標的之捨棄
(B)證據之聲請
(C)訴之撤回
(D)訴訟上和解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aruru917 高三上 (2014/08/11)
民訴第70條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reiva76103125 國一上 (2015/01/09)
課本上寫說:凡訴訟上應為或得為之行為,均在「一切訴訟行為」範圍內,除事件本身行為,如「起訴、收受送達、言詞辯論、提出準備書狀、聲明證據外,均在普通權限之訴訟代理人法定權限範圍之內...表示「聲明證據」不在範圍內呀,為何題目的答案是它呢?跪求解惑,謝謝^_^
3F
龍共君 大四上 (2015/03/04)
重點在於:聲明證據不需要"特別委任"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8/28)

(A)訴訟標的之捨棄(X;須特別委任)
(B)證據之聲請(X;無須特別委任)
(C)訴之撤回(X;須特別委任)
(D)訴訟上和解(X;須特別委任)

民事訴訟法 第 70 條 (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
為之。
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如於第一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或筆錄內表明

8 下列何種行為,訴訟代理人可不經特別委任為之? (A)訴訟標的之捨棄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