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原告甲貸予被告乙六十萬元,乙並開立票據六十萬元為據,借期屆滿乙拒償還借款,甲乃根據借款返還請求權或票據請求權,訴請法院擇一上述訴訟標的,判令乙返還借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傳統訴訟標的理論,甲之訴應屬於選擇合併
(B)如法院認甲之訴其中一請求合法且有理由者,應擇一為勝訴判決
(C)若甲勝訴,既判力及於所有訴訟標的
(D)若甲敗訴,既判力及於所有訴訟標的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Hsuan 國二下 (2017/08/01)
選擇合併其中一訴合法且有理由(有被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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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DFC 大四下 (2022/03/15)
【解析】
(一)原告就相同之訴求(往往為單一之聲明),主張二以上訴訟標的,請求法院擇一訴訟標的為其勝訴之判決,即稱選擇合併。可知(A)(B)之論述係屬正確。
(二)法院認其中之一請求為有理由者,即可為原告勝訴之判決,無庸就原告其餘請求為審判,而為駁回該部分請求之諭知,故未經審判之訴訟標的不為既判力所及,可知(C)之論述「既判力及於所有訴訟標的」係屬錯誤,為本題選項。
(三)法院如認二請求均無理由者,則應為原告敗訴之判決,故經審判之二以上訴訟標的均為既判力所及,可知(D)之論述係屬正確。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1724353744460125/posts/1953897701505727/
15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6/12)

速解:
既然交給法院選擇一個訴之聲明而為判決,判決不可以超過其訴之聲明範圍 。所以勝訴之既判力僅止予法院所選擇。但敗訴,就是完敗。

如果訴之聲明"互斥",不如考慮預備合併,至少兩種聲明都可以經由判決先後位確認。

1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21)
(C) 若甲勝訴,既判力及於訴訟標的其中之一(任選其一為勝訴)

8 原告甲貸予被告乙六十萬元,乙並開立票據六十萬元為據,借期屆滿乙拒償還借款,甲..-阿摩線上測驗